第二百一十三章 要个孩子(4 / 4)
朝中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所有的大臣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唯有一人,依旧初心如前,不卑不亢,不喜不忧,保持着作为一个臣子应有的谏言和臣服。
这人就是平和王。
就在瑞和公主行刺的那天,他英勇的行为受到了明昭帝的嘉奖,却因为自己的身份,而不需要任何的殊荣,在朝中的地位一下子又提升了很多。
明昭帝带病翻阅着奏章,忽然间看到了平和王的奏章,他略微扫了一眼,就大笑了起来,笑声中又带着咳嗽。
“好啊,很好,朕批准了!朝中也应当要有喜事来冲冲喜了,鸿仪郡主和林越的婚事就定在初十吧!”明昭帝大手一挥,在奏章上写下了自己的批阅。
“多谢皇上!”平和王掷地有声地道。
自从那件事情之后,雍州刺史赵威捷就带着赵括回到了雍州,现在瑞和公主也死了,家里的宝贝女儿整天吵着要嫁给她的越哥哥,拉都拉不住。
平和王一想,反正事情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同意不同意的,于是今日就写了一奏章,让皇上赐婚去。
于是,林越和慕容韵的婚礼就定在了下个月初十。
就在早朝散去之后,明昭帝刚刚闭上眼睛打算休息一会儿,旁边的李德手中紧紧地攥着一封刚刚从西宁寄到的书信,有些犹豫着,到底要不要给他看。
最终,还是逃不过自己的心理作祟,打算悄悄地把这封信给烧了。
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再想着,念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就这么毫无念想地度过下半辈子,才是最要紧的。
可是,就在李德将那封信放在了一旁的烛火上面时,跳跃的烛火闪了一下明昭帝的眼睛,他一下子就睁开了双眼。
“李德,你在烧什么?”他眉头一皱,有些威严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