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契机(3 / 4)
磨圆滑了的顽石似的,抓得住却也溜得走。
只盼着这一回,她能有点眼力劲儿。
可皇帝终究还是得失望,因为他向来料事如神的他这一回失了策,知薇根本没从那罐药膏上猜出她的身份。
一个几千年后来的土鳖灵魂,哪里识得那么高档的珐琅掐丝镶红蓝宝石盒。她上辈子逛淘宝的时候这种东西多得要命,不过百来块钱一个。眼下身处皇宫,总觉得这里要啥没有,太医院有这么个东西也不稀奇。
至于里面的东西,闻着淡淡的,味道并不浓烈,隐隐还透出点药味儿。说它是美肤膏还嫌味儿不够甜呢。
打死她也想不到,这居然是御用的贡品。
倒是锦绣看着那上面的宝石咂舌:“主子,这可是好东西吧。瞧这罐子多精致。”
确实漂亮,但罐子不大宝石也不可能太大。知薇的印象里古人家但凡有点钱的,宝石之类的东西按箱论,所以也没往那头想。只琢磨着这个林太医估计也跟傅太医一样,家世十分显赫。
要不然怎么年纪轻轻就进了太医院,还整日里不穿官服到处乱跑呢?
在知薇的心里,傅玉和和林太医都是皇帝不能说的秘密,满足了她作为现代人的恶趣味,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她就这么拿着一罐价值连城的宝贝,成天当护肤品涂。刚开始只涂手,不过几天功夫右手背上的伤疤就淡了许多,周围的皮肤也跟着白嫩起来。
知薇觉得捡到宝了,看看这一罐大小还可以,就涂起了另一只手。
结果这东西的好用程度超乎想像,不仅去疤还有美白紧致皮肤的功效。女人都爱美,她也不例外。这东西既好用,光涂手未免可惜。于是她在耳后试验了一下,发现并无过敏现象,便索性拿来涂脸。
这张脸本就倾国倾城,虽说比不上药膏的主人,但比起大部分女人还是美了好几个层次。知薇入宫三年没怎么好好收拾自己,仗着年轻水嫩就这么混了过来。如今也快二十三了,正是护肤的好年纪。
她一连用了三天,效果当真惊人,把前一阵子因为忙累而变得略粗糙的皮肤全都救了回来,简直比她刚醒来时更加柔嫩。每每照镜子她都会有惊喜,自己都恨不得天天掐自己几回才好。
她就想到底是皇宫内苑,好东西真是不少。一个太医院就藏龙卧虎,傅玉和和这个林太医都是高手,她这回算是捡了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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