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平平淡淡才是真(4 / 5)
家串门,仿佛只是寻常夫妻晚饭后的闲聊散步。从起初的不解尴尬到后来的缓和接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我们谈话,对着我叫“公主”。路上还碰到不少僧人,走过时虽然诧异地盯着我看,却仍对着罗什合掌敬礼。罗什神色如常地回礼,坚持让每个僧人叫我“师母”。
走回去时天已黑,我和他手里捧着满怀东西。各种菜、水果、日常用品,都是苏巴什居民给的,怎么推辞都没用。
从那以后,我出门不再受到白眼,每日经常有人串门、送东西、跟我话家常。虽然不太习惯他们这种好奇的方式,但,能被民众接受,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在油灯下看书,我端着针线钵箩坐到他身边。放张素描纸在地上,让他脱了鞋踩在上面,用铅笔勾勒出他的脚样。这几天我在跟大婶学做布鞋,纳鞋底,我的铅笔素描本终于有了另一项用途。针线钵箩里有一件他的单衣,肘部磨出了一个小洞,他不让丢。描完鞋样后,我便安静地坐在他身旁,剪一小块同色的布打补丁。
“嘶!”果真刺到了,他丢下书,查看我的手指。然后,如我所想,他将我的手指放入嘴里吸吮。哈哈,我要的就是这种期待已久的温馨。
“你何须做这些活呢?”他抬眼,看见我傻笑,有点生气。“为何不让大婶做?”
我冲他调皮地抬抬眉,不敢告诉他其实是我自己想体验。古装电视剧里经常演绎的场景,便是书生丈夫坐着看书,娴淑妻子在一旁做针线活。然后妻子被针刺到,丈夫心痛地含着妻子的手指。呵呵,每次看到这样温馨的场景,我都会感慨好一阵子。21世纪,男人女人们都太匆忙了。现代夫妻就算同时在家,也是一个看足球一个上网。这样“共剪西窗烛”相视一笑的温馨,已经难寻。
这样的心境,却不知该怎么解释给他听,只好傻笑着顾左右而言它:“在看什么书?”
随口的一问,居然让他飘起一片红晕。好奇心大盛,拿起他的书。他涉猎很广,几乎什么都看,速度很快还过目不忘。他在看的是本汉文医书,我知道他懂一些医学,有时也会给百姓看病。可是,为什么要脸红呢?疑惑地翻开他正在看的那页,“葵水”两字跳进眼里,我的脸也一下子红了。
与他在软禁期间时,他看到我苦哈哈地趴着捶腰,可把他吓着了,赶紧给我搭脉诊断。我红着脸跟他解释何为痛经,我第一天时都会这样痛上好几个小时。而他窘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一直不停追问我“还疼么”。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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