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7)
是当初虞意将她掳走,而后路遇杀手之时,她用过的。
其实金簪本身就暗器。它暗藏机括,上头有涂了毒的飞针。飞针之后,牵了很细很细,且韧性极强的丝线,这是她花了很大的功夫找到的。当日从杀手那里抢到□□。当时情况紧急,她抢到□□之后就直接专心的和虞意一起杀出重围,根本没再顾着这把簪子。
而后傅承宣追来将她带回来,也不曾提过什么。
“若不是那天,我在地上看到了你的金簪,也不会确定是你在这里发生了什么。簪子的机括很简单,将飞针藏进去,将半截簪棍拼上来就好了,都不用另找工匠,你看看是不是和原来的一个样子?”傅承宣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还带着早起的低沉韵味,十分的好听。
陆锦不爱用首饰,所以没了这把金簪之后,她几乎连戴簪子的环节都省了。此刻,她看着傅承宣捏着金簪对她温柔一笑,目光却不自然的别开了:“想不到这个东西被你捡回来了……”
傅承宣微微弯下腰,对着镜子看了一眼镜中的陆锦,比着她发髻的位置,轻轻将簪子别了进去,紧接着,顺势从身后抱住她,埋在她的肩窝,低声呢喃。
“后来我看着这个的时候,总是觉得奇怪,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身上的首饰都是暗器,能拿出来杀人,不过后来想一想,还是这样好。若真是出个什么意外,我后悔都来不及。”
陆锦的背脊不自然的僵了僵。但是下一刻,她忽然觉得颈部一阵湿热的气息——傅承宣的吻沿着的她脖子一点点的往上,将她紧紧抱住。
“阿锦,今天我亲手将它戴回你的头上,我发誓,今生都不会让你有机会再用到它,更不会再让你遇到那样的危险。从今日开始,它就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簪子。”
陆锦感受着傅承宣的拥抱和他坚定如起誓一般的话语,眼中的血丝仿佛更加浓重,浓重到一双眼睛都有些泛红,傅承宣却没再看她,顿时又咋咋呼呼起来:“糟了今日早课之前还要交文章!阿锦我先去梳洗!”
说着,人已经跑走了。
陆锦望向镜中,双眼泛红的女人头上的金簪好像格外的引人注目,她伸手抚了抚头上的金簪,无声的笑了笑。
国子监中的教学已经有了一段时日。
唐亦清的进入,十分的低调。况且他原本就是一个低调含蓄的人,此番进国子监更是为了弥补国子监大火造成的损失,所以整日除了在修俊馆中默书,基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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