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余默美人儿喊你去写诗(3 / 5)
,倒像是个隐居着寻清静的人,应该不喜呼朋唤友那样的热闹,想来是准备自己写些什么的?
“你想写些什么?”余默站到案边,看着案上的纸张,笑着问。案上的纸,她虽然不认得是什么地方产的,可是质量很好,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
忘尘扫了余默一眼,好聪明的女子,竟然看出了是她想写些东西的。于是笑着蘸了墨,勾了笔尖,递给余默:“原本想写首诗,只是心绪不宁,得不出句子来,不想出去就遇见娘子了。”
“写诗啊!”余默接过笔,从新蘸了墨,对着忘尘认真的道,“可是我不怎么会做诗。”
陈国文化鼎盛,诗作流行,士族女子多识字,能做诗的也大有人在,写的好的也不是一两个,就连余溪那个爱玩的,也会做两首。
前身不参加士族女子间的交际,也没有刻意学过,并不会做诗,可读过的倒也不少,加上她在现代课堂上学过的,要做诗也能做出来,可跟这里的女子比起来,就差远了,还是别让人笑话了。
“写对句子也成,我只是想要挂在堂前,并非要多惊艳,平常就好。”
余默一听,就认真思索了起来。
无论好坏,她才管她挂不挂。要是写坏了,她敢挂,她还不敢写不成?
想好了句子,望着纸张,余默一时拿不出主意来。到底是要用她的笔迹,还是要用前身的笔迹?
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更别说写好了。她本来也不会,只是后来遇见魏渣子,几番波折下,嫁给他后她就过起了金丝雀般的日子,只能用练字来培养自己的忍性,磨砺出一副平心静气的心态,兼之用练字来发泄自己心里的抑郁与愤恨,日日而练,久而久之,便喜欢上了,时间长了反是写得一手好字。
前身的字还算好,只是失了风骨,有形无神。
没有考虑过多时间,余默就下笔了,用她以前的笔迹。
“愿以清雪濯素心,一片暗香染神魂。”忘尘跟着余默的字迹慢慢读着,怔怔的看着那张纸,湿了眼睛。她有些吃惊的看着余默,见她认真的在写最后一个字,突然明白,余默不是知道她的故事,不过是与她有同样的性情。
难怪,她初见她时,就觉得对眼缘,才冒昧的将她请了过来。
“好句子。”忘尘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在旁边赞道,又鼓励余默,“不如再加两句,凑成一首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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