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掮客 司法掮客偷偷出没。……(1 / 8)
赵老师气呼呼地来到诉服大厅, 和丁筱卿他们吐槽起了某个律师,颇为生气。
今早调解的是个生命权案子,其实就是两辆电瓶车撞了, 原告脚骨折,手上腿上有擦伤, 交通事故认定被告负全责, 原告无责。事后原告请假治疗, 所产生的医药费、电瓶车维修费、误工费等总共一万五千块钱,要被告支付,然而被告不愿支付, 一直拖延,且态度不好,于是,原告一气之下请了律师把被告告上了法庭。
赵老师前期做了很多工作,给被告打了不知道多少电话,从法律上、情理上给被告讲道理,被告一开始态度强硬坚决不肯支付这些费用,在赵老师孜孜不倦的工作下观念有所转变,同意来调解了, 就是这天。
调解的时候原告本人没来,代理律师来了, 双方就支付多少钱谈了起来。谈了大概有一个半小时,双方的差距逐渐缩小。
被告:“电瓶车修一下一千块钱太夸张了, 都能买一辆新的了。医药费四千我是认可的, 因为有医院开的清单和发*票。医生开的病假单休息一个月我也不得不认可,不过误工费太高了,他就是厂里上上班的, 哪有两百块一天的?交通费一千,太贵了,没有提供发*票,我不认的。还有就是那个精神损失费三千我也不认。”
原告律师:“电瓶车修了一千是因为还换了个电瓶,电瓶换一下好几百呢。这个有维修铺的证明和发*票,你赖不掉的。交通费这个我只提供了部分发*票,可以按照我提供的计算。精神损失费,因为这个事原告到现在都对骑电瓶车有阴影,你说是不是该支付点?”
“可是你请求三千的精神损失费是不是有点夸张了?才一万多的钱,三千的精神损失费?”
赵老师:“精神损失费这个是有点多了,判的话也不一定有这么多。”
被告又说:“那个误工费不能按照两百一天来算。我问过我朋友了,一般还在上班的都是按照150一天算的,如果按照这个算,那么误工费就是四千五,加上医药费四千,再加上电瓶车维修费当他是五百好了,总共是九千。你要是答应我今天就转账,不愿意那就开庭好了。”
原告律师:“那不行的,我们请求一万五你直接砍到了九千,这怎么行?我回去不好交代的。要不你再加点吧,一口价一万两千。”
被告:“那你这个还是把精神损失费三千块钱算进去了啊。我不同意。”
“不同意那就等开庭吧。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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