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包赢 洪玲深陷其中不可自……(2 / 8)
开我们佳佳房产直接和原房主达成交易,很明显就是跳单,所以他们必须支付我中介服务费和赔偿我违约金一共是四万五千块钱。”
这些话,都是背后那位高人老头给她罗列、整理的,并且排练过几次。
滕烨:“请被告对原告举证的看房协议进行质证。”
被告一说:“我当时签这个看房协议的时候上面是空白的,现在这些手写的内容和公章都是原告事后加上去的,而且当初原告也没有把协议的内容解释给我们听,就说签了没关系的,不会有问题的,所以我觉得我上当受骗了,入了他们的套了。这份协议是格式合同,条款都是霸王条款,比如中介服务费两倍的违约金就很离谱了,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只是带我们去看了一次房,最终并没有促成交易,也就不能收取中介费。涉案的房屋也不是原告独家代理,该房屋也在其他中介挂牌销售,我们有权通过其他途径达成交易。综上,我们对于这份协议的三性均不予认可。”
被告二:“同意被告一的意见。”
滕烨:“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洪玲:“证据二,聊天记录一份,证明我得知被告和房子的原房主达成交易后通过微信和被告二联系,被告二在微信聊天中承认就是从我这边得知的房源。比如这段,我先问她你们房子买了吗。她回答说买了。我又问她买了哪里。她过了很久才说买了什么不关我的事。我说我知道你买了哪的房子,就是我带你们去看的那套。她就不说话了。这说明什么?为什么她说不出话了?因为她心虚,知道跳单是不对的。还有,过了两天,我找她要四万五的中介服务费。她反问我为什么要支付中介费。我把看房协议发给她了,她回复我说他们已经和原房主签合同过户了。我问她是怎么联系到原房主的,她磨磨唧唧不肯说,然后就把我拉黑了。法官,这里边绝对是有问题的。如果被告不是心虚不是理亏,为什么要把我微信拉黑,为什么不肯说实话呢?”
滕烨:“被告质证。”
被告一:“我们对微信聊天内容的真实姓、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篡改、涂抹、增删、拼凑的。而且微信号也是可以假冒的,不能证明和原告聊天的就是我老婆。”
被告二:“同意被告一的意见。”
原告洪玲有点按捺不住了:“你能不能在法庭上讲点真话?你说微信不是你老婆的,叫你老婆把手机拿出来对一对啊!”
滕烨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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