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挑拨 剑拔弩张,兵戎相见……(4 / 6)
就是调解协议一份,聂红莲当庭指出该份调解协议上的“孙建锋”和“孙小罡”的签名系她自己所签,是她在当时的调解员马国栋的怂恿下签的。
聂红莲反复强调:“我当时是相信政府,相信司法所才同意调解的。我万万没想到马国栋他居然欺骗我。”
滕烨问:“他怎么骗你了?”
聂红莲:“我们当时也不懂法,觉得政府是不会骗我们的。可是那个马国栋却骗我在调解协议上签我儿子的名字,从而剥夺了我儿子的权利。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我儿子虽然当时还没有成年,但是房子他也是有份的。”
滕烨问:“孙建锋,调解协议上的字是你签的吗?”
孙建锋说:“不是。”
滕烨:“那你知道聂红莲去司法所参加调解吗?你能不能把那天的情况说一下?”
孙建锋边回忆边组织语言。
滕烨又说:“孙建锋,请你如实回答。”
孙建锋说:“事情是这样的。我记得那天是早上九点多,我老婆说要走开一下,去司法所,我因为要看店所以就没去。他们谈的什么我并不清楚,我老婆没经过我同意就在调解协议上签了我的名字。所以我认为这个调解协议是无效的,应该要撤销。”
聂红莲连忙补充道:“我之所以会签我老公的名字都是因为当时的调解员马国栋欺骗我。而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也和我当初说的不一样。”
滕烨:“调解员马国栋写完调解协议后有没有给你们看?”
聂红莲:“看是看了,可是内容没怎么仔细看,我想么国家单位的人做事总是很严谨的,总不会错的。当时我的意思是暂时这么处理,孙仲良给我们十五万,我们配合他房子过户,等到小罡成年了再把两套房子过户给小罡。可马国栋却写成了小罡彻底放弃了这两套房子,这怎么可能呢?明明都是说好了的,怎么最后内容就变成这样了呢?马国栋他把我们骗得好惨哪!法官啊,你一定要为我们作主呀!”说着抬起手背,擦了擦没有眼泪的眼睛。
滕烨问孙仲良老夫妻:“孙仲良,罗小花,你们同意被告聂红莲和孙建锋刚才的说法吗?你们能说一下调解当天的具体情况吗?”
孙仲良说:“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他们在撒谎!”
聂红莲突然指着孙仲良大喊:“谁撒谎!”
孙仲良:“就是你!睁眼说瞎话!满口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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