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3 / 9)
足间自有一股韵味。
尤其是那盈盈一握的嫩腰,绝对能让男人为之魂牵梦绕。
偏生这般的绝艳又不显得太过于娘气,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这是……”
林夫人见了这等人,都隐隐约约有些嫉妒,因为对方太美,美得不可方物。
“这就是我那好友不成器的儿子看上的人,长得一副好面孔,就是出生有些不堪,不然也不会向圣上单独求取一个平妻名额。”
林父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一句。
林夫人明了了,她夫君这是要桃代李僵,将对方以自家儿子的名义嫁过去,这样别人只知西北镇守娶得平妻是富贵钱庄的少爷,而不是一个地位下贱的楼中侍君。
林父长叹,“本来是要把他作为松儿的陪嫁一同嫁过去,这样就不会让他们父子为难,对方看在我们这么有情义的份上也不会亏待了松儿。”
没有办法他就只生了林雪松一个,不得不为林雪松多想一点,原本想让他嫁给有权有势的,下辈子衣食无忧。
如今他自愿选择了这样一条路,那也只好由他而去了。
花轿起轿后,林家老夫人才得到这个消息
“糊涂,糊涂。”
林家老夫人气得浑身发抖。
可事已成定局,就算把林雪松叫回来也于事无补,只能眼睁睁看着这桩好姻缘,白白作废。
还白赔了好些嫁妆……
“咳咳咳……”
自谭靖远从大同回来,就没日没夜的熬夜写书,一入秋就感染了风寒,即使这样他也不肯把笔放下。
谭玉殊拿了案几蹲在床边,劝道,“哥哥,你歇会,你躺着说,我给你写。”
“没事,还有一点点就写完了。”
谭靖远又咳嗽了几声,苍白着脸上加快了速度写文。
林雪松连夜紧赶慢赶坐马车赶到梧桐县,身上的衣服早就封尘扑扑,皱巴巴地没有办法看了。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皱眉,最后想了想还是没有决定先去换衣服,而且是跳下马车往谭靖远家跑。
站在门外,他心急如焚,不知谭靖远现在如何了。
刚一想到,他就听见门内传来咳嗽声,使得他心中更是焦急了,一想到那张带血的手帕,他的整颗心都被揪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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