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8)(11 / 13)
的。
光复好啊。
不仅名响亮,也寄托了丈夫去儿子的深切期望。
赵忠海十八岁考上了海城的师范大学,其实赵忠海的成绩本来是可以去更好的大学的,只是那些学校学费都贵,家里实在是没钱,他也心疼原身起早贪黑的卖面条,熬得身体都坏了,不愿意再花更多的钱,就去了学费相对便宜的师范大学。
临行前,原身将家里所有的钱都给了赵忠海,专门扯了布料给他做了两件新衣服,不希望丈夫去了城里因为身上的衣服太过破旧,丢了面子。
后来,赵忠海读书,原身继续卖面条。
她一个女人卖面条,又是卖给那些力工,少不得被调戏几句,以前还有赵忠海,现在赵忠海走了,原身的日子就更难熬了。
她是赵忠海的妻子,当然受不得那些侮辱,只好选择不再出去卖面条,拿钱求村子里沾亲带故的舅老爷租了两亩地,勉强够她和赵氏还有儿子的温饱。
然而,赵忠海自打去了省城读书之后就总是要钱。
光种地不够啊。
原身很担心很焦虑,发电报去问,赵忠海说是学校组织的什么活动,还要买书。
原身思来想去,还是得赚钱。
丈夫去了省城,那省城的开销就大了,丈夫是读书的,那读书不吃好不买书怎么读?
于是原身开始到处找活干,种粮食,凌晨天不亮就出去卖面条。
这个时候的力工都急着出工没心情调戏,等中午和晚上,她就回家给人洗衣服,糊火柴盒,能多赚一点是一点。
每次原身都只给自己和儿子,赵氏留下一点口粮,就把剩下的钱全给赵忠海寄过去了。
只是赵忠海要的钱一次比一次多,原身心力交瘁。
儿子五岁那年,赵氏终于熬不住,与世长辞。
孤儿寡母两个人,儿子又年幼,原身也不想再提心吊胆的卖面条了,就带着儿子去省城投奔赵忠海。
原身想得很好,省城那么大,那么繁华,再不济,她找个富贵人家给人家当丫鬟,老妈子,总也能挣点钱供丈夫读书。
而且丈夫就只差一年的毕业了。
到时候丈夫找了工作,一家三口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只能说原身想得太美了。
到了省城,原身去赵忠海的学校等他,赵忠海一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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